欧阳光孝,王霄:让股份制走进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最近,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陈志武先生撰文《对改革路径的再思考——私有化和宪政民主不能回避》,明确提出“国有经济要加快私有化”以及“如何将国有资产私有化”(注1),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他根据中国政府2006、2007两年公布的统计数字,替中国人算了两笔帐:

  1.公有土地加国有企业的总价值为79万亿元。按13亿人口算,人均国有资产财富6万元。假如这些资产价值每年按照GDP的速度增长,一年会增加7.8万亿元。这部份财富增值如果分到个人头上,那么每个中国人的年收入就是6千元。假如每家有夫妻、老人父母及独生小孩一个,每户五人,那么这样财富增值算到家庭层面,每家每年的收入就多了三万元。

  2.“资产收入,即使不考虑土地收入,不考虑地方国有企业的收入,仅央企去年的利润就有9800亿元,分到13亿人头上,这又多了753元,每户五口人家又多了3765元。”两笔帐加在一起,“这每家每年五人有33765元的资产增值和收入是可以想像的。”

  帐可以算得清楚,但是这笔钱因为国有,老百姓拿不到手,更是无法由私人花的。所以,陈先生说:“如果能将国有资产私有化分到老百姓个人,将刺激中国经济的内需,也将进一步带动新的产业高潮。”

  陈志武先生的思路具有开拓性,笔者深受启发,认为陈先生提出了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但也有与陈志武先生有不同的想法。将现有国有资产完全彻底地量化私有化,不适合中国国情,因为第一,中国改革开放的目的在于实现共同富裕,将国有资产平均地私有化看起来公平,其实效果可疑,可能并不会带来共同富裕。这方面有俄罗斯的先例可循。第二,把国有资产私分到老百姓个人之后,国家失去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那时如何把握(控制)经济发展的大局与方向?

  笔者的建议是用股份制改革现行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变国有制为公民股份有限所有制,每年向公民分红,同时全民资产仍由国家经营管理,但新的管理机构放在全国人大。国家以法律手段明确规定公民的这种资产性股票可以参加每年的分红,但不得买卖,不得转让,不得抵押,可以继承,无继承人者由国家自然回收。

  这样作,至少有如下好处:

  一,可以保障公民个人权益不受侵犯。俄罗斯的类似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量化到公民个人的国有资产股权证被低价贱卖,从而形成了俄罗斯第一代经济寡头。在信息不对称和官商勾结的社会条件下,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必然的。这极大地损害了公民的经济权益。

  二,可以保障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股份化的全民资产的所有权归全体人民,经营权归企业,但最终处置权由设置在全国人大的资产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授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这样,把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分开,既能有效保障全民资产不被流失,又可以保证国家权力机构充分行使职权,搞好经济建设,同时作好资产增值及其收益的公平分配。

  三,可以让13亿人口都能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社会财富分配结构变化,每年约有1/3的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给全国公民,使人民摆脱贫困和次贫困状态(为什么是1/3,下面有说明)。那时即使还有“扶贫”、“帮困”,政策也会更为公平合理。由于这种股票可

  四,可以形成拉动消费,驱动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由于这样改制,公民可以拿到两份合法收入:劳动收入和资产性分红收入。虽然得到的资产的所有权是有限的,是不能转让和变现的,但收益可以长流水,不断线。老百姓兜里的钱多了,能够刺激中国内需,进一步带动新的产业高潮。这样的长效机制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因此,能够得到各族人民的普遍欢迎,老百姓乐于接受。

  五,可以促进人民民主,特别是通过经济民主带动政治民主,把人民的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利紧密结合。公民手里同时握有两张“选举票”,一张政治选票,一张经济选票。全国人大不但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而且成为最高全民资产管理机关。老百姓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对政治的积极性会空前提高。在人民具有双重身份(公民及股民)的时候,自然会强化强化主人翁的责任意识,强化民主监督,强化民主参与。老百姓对政治合格者投给赞成票,对经济不合格者投给反对票,对政治合格经济也合格者同时投两张赞成票。这就给全国人大和各级政府增加很大压力。到那时,光凭嘴上说的好听就不行了,只有真抓实干,拿出好的“红利”才能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否则一切免谈。

  六,可以改善党、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发挥中国的特有优势。人民兜里的钱多了,许多本该由老百姓自己操心的事,就用不着党政领导去“包办”了。所谓“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人自然闭嘴,社会安定和谐气氛自然浓厚起来。由于收益分配的结构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的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既要向全国人大的全民资产管理机构上缴相应的收入以保证全民资产的分红,又要保证政府要办的事还一定要办好。由于财力有限,无关紧要的项目自然淘汰,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然精简。在这基础上加上政治教育和法制管理,直接兑现胡锦涛总书记的承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一心一意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上其它的配套改革,将更有利于完善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政治体制,进一步发挥中国优势,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性,同时提高中国的竞争力,把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完成得更好,所谓“中国威胁论”自然减少空间。

  当然,把人民民主与股份制挂钩,让股份制走进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这是一件很大的改革,很大的事情,其步骤不可太急。设想用2~3年时间,从论证到试点,再通过立法正式推开。这个过程需要国家指定专门机构,派出专家与群众相结合,还要加强党的领导。

  具体的构想和几个相关问题是:

  1.依据陈先生提供的数据,把人均国有资产权分回给全国公民。人均国有资产权60753元作为资产性股票。然后在国家红利中每年分红。分红比例,考虑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宜分光吃净,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可以设想每户暂按应分的33765的1/3分红约1.1万元。依此测算,低收入层面的家庭每户年可增加收入一倍以上;
中收入层面的家庭收入每户可增加一个就业岗位的年收入;
高收入层面的家庭收入现在已经很高,可能看不上这点小钱,但有利无害。

  2.国家的财力是否有能力支撑这项改革?2007年国家的财政收入达到51000亿元人民币。按照今后每年递增8-10%推算,每年约增加4080亿到5100亿。假如三年后即2010年推行上述改革方案,国家财力将比去年增加12240亿至15300亿。而当年的国家红利支出需要28600亿,有16360亿或13300亿的财政缺口。

  那么国家有没有办法补上缺口,兑现每户/年分红1.1万元呢?应该说是有办法的。一是现行财政收入没有将有关行政收费收入计算在内。据有关专家估算,加上这一块,政府的实际财政收入大概在7万多亿。二是现行财政收支都是大有潜力可挖的。例如,近些年来,由于盲目追求形象工程,铺张浪费,三公消费,加上决策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保守估计约1万亿/年以上(三公消费就有近万亿元,腐败官员贪污受贿及其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除外)。三是在这项改革之后,人民的主人翁责任心加强,由此带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会把国民经济这块蛋糕做得更大。

  计算实际财政收入,再加上增收节支,应该得出答案:国家财力能够支撑这一改革。

  3.在全国人大成立新的国家全民资产管理机构。

  ①这个新的机构经由全国公民(股民)选举产生,依据宪法制定章程,发挥应有功能,完成法定任务。其主要任务是保障全民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法定经营,配合国务院的宏观经济调控,监督财政收支并保障股民分红。具体说:一是起草章程,设计实施办法。二是制做资产性股票,并负责登记、分发、统计及处置股票。三是综合分析资产性股票的盈亏,作好分红,并依法维护股民(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作好年终总结报告,上对全国人大常委负责,下对全国公民(股民)负责。同时受理股民控告举报。

  ②这个机构的人员设置必须精干得力,经股民代表选举产生后,由全国人大确认。该机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具体工作人员若干人。其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其办公费用及人员工资从股票分红总数中支付。负责人期满下岗,可以连选连任,任期内如有失职渎职受法律追究。这样会使股份制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同时制约股份制的消极作用,让它像“磁场”一样积聚资金,凝聚人心。

  全民资产红利的增减变化,将成为检验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硬指标。因此,作为国家主人和公有资产所有者的公民,可以按照每年分红的增减变化,检验国家工作的效率高低和工作质量的优良可劣。

  4.股份制也不是万能的。它同其它任何事物一样,具有两重性。同时可以预见,变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公民股份所有制也会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问题,以及由此导致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的新变化,还可能出现某些复杂情况。例如全国公民户均分红1.1万元/年,人人都有可预期的固定收入以后,可能出现“奖懒罚勤”,不利于鼓励竞争,也可能“拉后腿”不利于鼓励创业开发,“外出打工”的人可能由于有了可预期的固定收入无后顾之忧而转为回家,“升学就业”的某种拼命劲头可能减弱,等等,各种复杂情况都可能出现。不过考虑到所谓户均1.1万元/年,每户5人,人均不过2000多元/年,月均不足200元,连最低生活保障费都比不上,因此可以想见它的负面作用不会太大。

  即使有一点副作用,也不能因噎废食。要用股份制的积极功能制约股份制的消极功能。

  汶川抗震救灾的经验再次证明:有活人在善良的人性就在。但是多难兴邦必须要转化为平时的制度建设,我们还要证明:有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制度就在。因此能有90%以上人民支持的、变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公民股份所有制的这样一个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改革,尽管可能会有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只要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能够下定决心,总会找到好的办法,“把不可能变为可能”。

  最后,强调一个问题。这样一种改革,操作技术比较简单:无非是改变一下花钱的方法,把国家卖地赚的钱,资产增值和收益的钱,还有国资委从央企收益中分来的钱,加上其它开发赚来的钱及收费等集中起来,留足国家战略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然后拿出一部分作为资产红利,向它的真正所有者按年按股分红,在表面上看是“国家让利”,其实是人民应得,只是回归而已。这种改革的某一部份,俄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都搞过,有很多经验教训。它的实现难点在于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既上述的这些钱,这些收益,在现在大头被什么主体拿走了?既得利益主体可能是这一改革的最大阻力。但是,考虑到这一改革的重大经济政治意义,特别是由此一举改变全国的政治状态、财富状态和人民的心态,一个年年可以分红的长效机制会把全国960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溶为一体,把国家资产的每一分钱盈亏紧紧地系在每一个人的心坎上,让每个人看得见,摸得着,这样自然会把“科学发展,可持续”七个大字长期扎根在人民的心里,把爱国主义的基础打牢。这样算大帐,由国家支付一点红利,收回来的将是成倍、几倍甚至不可估量的回报。由此激发出来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产生巨大的驱动力量和制约力量,不仅可以连续推动经济社会滚滚向前,稳健发展,而且可能从根本上克服当前严重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这样天大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注①《天益网》2008年4月17日发表美国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先生《对改革路径的再思考——私有化和宪政民主不能再回避》。

  

  欧阳光孝 中共党员、河北省秦皇岛市国资委离休干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王霄 本网站专栏作家